2017年11月2日 星期四

露天燃燒 環保局將開罰

露天燃燒 環保局將開罰
*2017/11/01 金門日報
記者:莊煥寧/綜合報導。

露天燃燒會產生有害污染物,散佈至空氣中,會破壞空氣品質與危害身體健康,而燃燒稍有不慎可能引起火災,波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,且燃燒產生漫天濃煙,還會影響行車視線,造成交通安全危害,更可能因此而遭到罰鍰。環保局籲請民眾不要進行露天燃燒的行為,民眾如發現周遭有露天燃燒行為,除了好言勸阻,亦可撥打服務熱線1999及環保局陳情專線0800-056-580,環保局及相關單位將派人前往協助處理。
環保局指出,露天燃燒會產生飛灰粒狀物及致癌物……等有害污染物,散佈至空氣中,是破壞空氣品質與危害身體健康的重要元兇之一。而在燃燒的過程中,短時間內會產生濃煙、異味,曾有民眾因此遭濃煙嗆傷的案例。在生命三要素陽光、空氣、水之中,空氣我們無法選擇要不要去呼吸,無論好壞都必須接受的,如空氣品質遭到破壞,則難以在短時間內改善,會危害人體健康,可能引發氣喘、過敏症狀、呼吸道疾病等,近年來更有研究指出空氣污染可能誘發癌細胞生成,是一個看不見、模不著的隱形健康殺手。
露天燃燒稍有不慎即可能引起火災,波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,且燃燒產生漫天濃煙,還會影響行車視線,造成交通安全危害。環保局表示,金門縣常見的露天燃燒種類主要為雜草、樹枝、枯葉、營建廢料、可回收物等。建議民眾除了加強垃圾分類外,對於枯枝、落葉、雜草可採用掩埋入土或集中做落葉堆肥等再利用處理方式,或收集成袋後交由清潔隊回收處理,透過合法且友善的處理管道取代露天燃燒。
環保局表示,露天燃燒行為可依「空氣污染防制法」相關規定進行管制及處分,但事實上在各單位的相關法令中,如「消防法」、「森林法」、「國家公園法」、「社會秩序維護法」、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……等,都分別有管制規定與罰則,請民眾勿再心存僥倖心態,傷害親友、鄰居更不利己。
露天燃燒依據「空氣污染防制法」規定,違反者可處行為人5,000~10萬元罰鍰;如為工商廠、場燃燒廢棄木材、棧板或營建剩餘廢棄物,依法可處10萬元~100萬元罰鍰。環保局也呼籲民眾,發現周遭有露天燃燒行為,可第一時間上前好言勸阻,或可撥打服務熱線1999及環保局陳情專線0800-056-580,環保局及相關單位將派人前往協助處理。請鄉親們共同為下一代健康環境盡一份心力,請勿露天燃燒,由自身做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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